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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管理章程
  • 时间:2010-04-01 00:00:00 信息来源:   阅读: 字体:
  • 第一部    总则
    第一条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坚持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学生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广大同学参与民主来之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 学生会的宗旨是:一切为学生服务。
    第三条 学生会全体成员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四条 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 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自学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
    第五条 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 学生会机构组成:团委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办公室、组织部、纪检部、宣传部、文艺部、女工部、学习部、体育部、广播站、记者团、社会实践部)。
     
    第二部    细则
    一、机构职责
    第一条 团委副书记及主席的责任义务
    1、团委副书记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团委书记,传达团内的指示,了解掌握学生会成员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分管的联系,交流情况,促进团的工作,加强团结。协助团 委书记做好分管的工作及其它事宜。
    2、主席的主要职责:必须了解学生会所有部门及其分管部门的活动状况,有责任及义务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工作;统管学生会各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学生会的工作及安排。
    3、副主席的主要职责:了解分管部门的活动状况,协调安排并组织其工作,需向主席汇报其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
    第二条 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并定期召开部内会议。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三条 对各部成员职责规定:按时出席部内会议;服从部长的领导,按时完成任务,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若对部长的工作或部门有意见,可向院学生会办公室进行投诉或向分管主席反映。
    第四条 会牌是学生会的象征,所有学生会成员工作时必须佩戴会牌。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不得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一经查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学生会成员大会,拟定新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期工作情况。每周一中午13:00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主席团会议。总结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并集体协商及安排下周的工作。
    第二条 每周二13:00在3号教学楼3308教室由院团委老师、学生会主席召开各部长级例会,院团委及主席团布置工作及任务,并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
    第三条 学生会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一周工作,进行下一周工作的分配。各部例会时间及制度自行制定,但需在办公室登记。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纪检部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会议。
    第四条 学生会各部门成员必须携带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病假或事假需提前向分管主席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例会参与人员请假三次视为旷会一次,予以当面批评并白榜通告。三次旷会将给予降级处分。
    第五条 学生会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由纪检部不定期检查开会纪律及出勤,由办公室不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所检查的所有记录由办公室备案,作为学生会的最终评比参考。(部门例会制度、时间由部门内部制定)
    第六条 部长级会议请假需向办公室领书面假条,由分管主席批准方可生效。(交办公室)
    第七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估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三、人事制度
    第一条 各部部长由院团委、主席团驻聘任,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院团委老师审核后,正式聘请。
    第二条 对各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期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部员,招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 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做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主席、副主席除外)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干事需提前一周向上一级递交辞退申请书,经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并上交会牌。
    第五条 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成员做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表中。
     
    四、奖惩制度
    第一条 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由主席在部长级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记录。
    第二条 对有突出事迹及对学院有贡献的部门给予红榜表扬,并在期末优秀团干学干评比中予以加分奖励。
    第三条 出勤情况:迟到两次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三次者给予白榜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无故缺勤一次者给予警告并白榜通报批评;无故缺勤两次者,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资格;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降职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第四条 所有学生会成员工作时必须佩戴会牌。未佩戴会牌者将纪录于其部门的工作纪律表中,并处扣分处理。
    第五条 对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对给学生会带来财产损失者,必须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到辞退处理。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三次以上的部门,给予部长降级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六条 所有奖惩记录将废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五、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做好各类文章的保密工作,加强档案的管理。
    第二条 接受和收集各部具有永久性、长期性保存价值档案文件。
    第三条 各类文件一般采用统一的文本格式,具体要求如下:标题:“华文新魏”“小二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具体可视情况而定。
    第四条 种类文件需递交原稿予办公室保存,以便归档备案;打印稿需递交团委老师及分管主席审阅并部内留底;活动通知需发放给每个部门及主席以便其他部门配合。
     
    六、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部人员不得私自配备学生会钥匙,且不得将学生会办公室作为私人活动场所。
    第二条 各部门成员在使用办公室时,应做到节约材料、爱惜工具,工具使用以后务必清洗干净、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地面清洁、垃圾清除、出门记得随手关灯、关窗、锁门。
    第三条 办公室内所有物品均属学生会集体所有,不归任何部门或个人所有。凡需将办公室物品借出者,须经批准,并在办公室登记。
    第四条 学生会成员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的卫生环境。
    第五条 室内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带会牌,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在办公室乱动东西,禁止在办公室里吃东西。
     
    七、工作流程
    (一)原则
    1、各部门活动须通过分管主席审阅,院团委批准,方可举行。
    2、部长及例会、各部门例会及学生会各成员工作时必须佩戴会牌,由学生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抽检,并做好记录,整理后记入学生会成员考核成绩。
    3、各部门按学期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活动,并及时递交活动计划书、通知、总结给学生会办公室备案。并于月末的最后一个礼拜递交本月总结。
    4、部长于星期四晚7:00到院学生会办公室签到。具体情况见附表:办公室管理制度(详表)
    (二)活动
    1、准备阶段
    (1)各部门须在学期初两周内向主席团递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书、主席团通过后交办公室。
    (2)对于全校性的活动,学生会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一个月向分管主席递交活动计划书。
    (3)各部门在活动开展的两周之前向分管主席团递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
    (4)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两周必须与将参加活动的人员联系,并在这两周内再次确认。活动开展的前两天要做最后确认。
    2、活动进行阶段
    活动进行中,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由主席团监督。
    3、总结阶段
    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分管主席上交详细的活动总结,并递交一份于办公室备案。
    备注: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归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院团委。
    附表:办公室管理制度(详表)
    办公室管理制度(详表)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及顺利实施,做到信息畅通、工作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日常办公、接待来访的场所。办公人员注意如下:
    (一)学生会办公室钥匙,只允许办公室负责人及主席管理,不得擅自借出或另行配备,且不得将学生会办公室作为每人活动场所。一般情况下,非学生会工作人员谢绝入内。
    (二)办公人员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禁止在办公室内抽烟、喝酒、打牌等。
    (三)办公室内所有物品均属学生会集体所有,不归任何部门或个人所有。凡需将办公室物品借出者,须经院团委老师批准,并在办公室登记;
    (四)各部人员在使用办公室时,应做到节约材料、爱惜工具,工具使用以后务必清洗干净、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地面清洁、垃圾清除、出门记得随手关灯、关窗、锁门。
    (五)学生会成员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卫生环境。
    第二条 学生会办公室值班
    (一)学生会办公室安排办公室成员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星期日--星期四晚上19:00--20:40;
    (三)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四)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特殊情况提前请假,以便安排。
    第三条 学生会办公室签到
    各部长于星期四晚7:00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各部门值日生打扫卫生后签到。
    第四条  学生会成员工作时必须佩戴会牌。进入学生会办公室必须持有会牌,可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未侗会牌者不许入内。会牌遗失者需到办公室登记,并进行补办,补办费5元。
    第五条 学生会办公室及纪检部会不定时抽查各项例会的开会情况,并做记录。以此评定学期的优秀团干、学干,优秀干事以及活动积极份子等。
    第六条 为建立更完善的学生会制度,学生会的成员有责任及义务维护学生会的荣誉,杜绝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不良影响,特建立学生会投诉制度。
    (一)任何成员存在意见和建议,可向学生会办公室进行投诉,填写投诉表或口诉由办公室值班人员记录。
    (二)学生会办公室记录投诉情况,并备案,由其分管主席核实事件并做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且多次再犯者,由院团委老师核实并做出处理,以维护学生会成员的利益。
    (三)接受投诉的时间为:一般为周日至周四晚7:00--8:30,也可在值班时投诉。
    第七条 本制度由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生会文件发放制度
    一、发放程序
    1、发文稿内容必须书写工整,字迹清楚。
    2、发文部门到办公室打印文稿并有办公室对其进行编号。
    3、根据需要复印的文件,由各部门去找团委于甜甜老师复印并及时下发。
    二、发文注意事项
    1、文件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存档,并由专人负责。
    2、文本格式基本与文件一致。
    3、文件的发放登记必须及时、准确。
    4、学生会文件必须加盖印章,方能生效。
     
    学生会会议制度
    1、院学生会召开的会议包括主席团会议、部长级会议和部门例会、全体学生会会议。主席团会议、部长级会议和部门例会由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2、每次会议出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会议负责人处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事先向有关负责人局面请假,并委派其他人员参加,事后补假无效。
    3、在会议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或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值班制度
    值班应落实到人,值班人员应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岗值班,值班人员不可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值班的个人,应将原因以书面假条形式交给办公室负责人。
    1、值班人员应以严肃、端正的态度对待值班工作,在值班时间应保持较强的自律性。
    2、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处理当天发生的事务。
    3、值班人员应督促当天办公室值日人员打扫卫生,并整理好办公桌上的资料。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害应予以赔偿。
    4、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表的安排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
     
    考核制度
    部门考核制度
    一、部门开会和举办活动时,其成员未到的部门,扣1--2分/次。
    二、院内开会和举办活动时,其成员未到的部门,扣2--3分/次。
    三、除本职工作外,开展活动的部门,加1--2分/次。
    四、各部应每月召开部内干事例会,未召开之部,扣2分/次。
    五、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现象的部门扣2--3分/次。
    六、因工作不负责任等个人原因,而造成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的部门,扣2--3分/次。
    七、各例会未佩戴会牌者,第一次扣0.5分,第二次扣1分,依次类推。
    八、主席及部长签到:未到者扣0.5分,代签及被代签者各扣1分。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注:各部门成员考核制度由部门内部制定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一、思想品德与纪律:
    1、受院、系警告以上者,立即免职。受通报批评者扣2分/次,1分/次。
    2、规定参加的一切活动,无故制度者扣1分/次,迟到或早退的扣0.5分/次。
    3、参加会议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地点,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重要事情不能到会者,必须向会议负责人书面请假,经负责人同意方有效。凡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立即免职。
    4、凡不履行工作职责3次以上者,立即免职。
    5、凡带头违纪者,按情况扣1--3分/次,影响恶劣者,立即免职。
    6、开会、值班时,无故缺席者扣1分/次,迟到或早退扣0.5分/次。
    7、学生干部在工作、值班时应佩戴会牌,没佩戴者扣0.5分。
    二、学习要求与组织工作
           凡在期中、期末考试中,课程有舞弊者,立即免职。
    1、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根据承担工作量和完成情况按月评分,评分有三个等级:一等:4分/月/人;二等:3分/月/人;三等:2分/月/人。
    2、各部的各项材料必须按时上缴,迟到的部门扣0.5分/次,不交的部门扣1分/次,上缴工作实行部长负责制。凡不按时上交有关材料的部门,其负责人不得参加学期评先、评优。
    3、个人工作不负责,给院、系以及团总支和学生会带来利益损害者,按情况扣5分、3会、2分/次。
    4、被评为优秀干事者加2分;社会活动积极份子加2.5分;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各加3分。
    5、每人基础分为10分。由办公室及纪检部监督。
    三、评选依据
           将根据每一学年做的公平、公正、公开的记录、部门会议工作记录以及各部门报上的经办公室核实的材料为主要依据,统计后记入学生会成员档案表。
    院学生会成员基本行为准则
    1、要严格自律,注重个人修养,语言文明,行为得体,不准在公共场所抽烟;不准在公共场所搂搂抱抱;不要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头发或染发,女生不许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在公共场所穿拖鞋。
    2、要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应达到教学要求。考试科目有多科不及格现象者,由本人向院团委老师提出离职申请,否则劝其退会。
    3、要有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
    4、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准掺杂个人因素,不动用公共财产从事私人活动,不乘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5、要有责任心,在工作中以身作则,不拈轻怕重。
    6、要厉行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不准在工作中铺张浪费。
    7、要勇于创新,不因循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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